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发改委“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”进行测算;碳排放在温室气体排放基础上增加减碳方面计算,并选用GWP100方法,调用专业数据库进行计算。
核算固定排放源的燃料燃烧排放,如锅炉、熔炉和涡轮机,燃料或燃气消耗量以吨(t)或万立方米(10⁴m³)计。CO₂、CH₄、N₂O 排放因子单位为:t/t燃料或t/10⁴m³燃气。
类型
消耗量(t或10⁴m³)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[tCO2/t(万Nm3)]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[tCO2/t(万Nm3)]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[tCO2/t(万Nm3)]
天然气
0
0
0
原油
0
0
0
无烟煤
0
0
0
总计
0
0
0
核算企业使用燃料运输工具(如卡车、火车、轮船、飞机、巴士和轿车等)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,燃料或燃气消耗量以吨(t)或万立方米(10⁴m³)计。CO₂、CH₄、N₂O 排放因子单位为:t/t燃料或t/10⁴m³燃气。
类型
消耗量(t或10⁴m³)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[tCO2/t(万Nm3)]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[tCO2/t(万Nm3)]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[tCO2/t(万Nm3)]
电能
0
0
0
柴油
0
0
0
汽油
0
0
0
燃料油
0
0
0
总计
0
0
0
核算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设备消耗外购热力所产生的排放,消耗量以百万千焦(GJ)计。CO₂、CH₄、N₂O 排放因子单位为:tCO₂/GJ或gCH₄/GJ或gN₂O/GJ
类型
消耗量(GJ)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热力
0
0
0
总计
0
0
0
核算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设备消耗外购热力所产生的GHG排放,消耗量以万千瓦时(10⁴kWh)计。CO₂、CH₄、N₂O 排放因子单位为:tCO₂/10⁴kWh或tCH₄/10⁴kWh或tN₂O/10⁴kWh。
类型
消耗量(10⁴kwh)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电力
0
0
0
总计
0
0
0
核算由企业生产并外售热力产生的隐含GHG排放,消耗量以百万千焦(GJ)计。CO₂、CH₄、N₂O 排放因子单位为:tCO₂/GJ或tCH₄/GJ或tN₂O/GJ。
类型
消耗量(GJ)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热力
0
0
0
总计
0
0
0
核算由企业生产并外售电力产生的隐含GHG排放,消耗量以万千瓦时(10⁴kWh)计。CO₂、CH₄、N₂O 排放因子单位为:tCO₂/10⁴kWh或tCH₄/10⁴kWh或tN₂O/10⁴kWh。
类型
消耗量(10⁴kwh)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
电力
0
0
0
总计
0
0
0
核算企业员工差旅使用交通工具所产生的GHG排放。排放因子单位为:tCO₂/km。
类型
距离(万km)
CO2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(tCO2/万km)
火车
0
飞机
0
总计
0
核算企业员工通勤使用交通工具所产生的GHG排放。排放因子单位为:tCO₂/km。
类型
距离(万km)
CO₂排放量(t)
排放因子(tCO₂/万km)
汽车
0
总计
0
企业使用光伏、风电等清洁能源产生的电能碳抵消(碳减排)量,排放因子单位为:tCO₂/万kWh。
类型
发电量(自用)(10⁴kwh)
CO2减排量(t)
排放因子(CO₂/10⁴kwh)
光伏
0
风电
0
总计
0
企业使用地热能等清洁能源产生的热能碳抵消(碳减排)量,排放因子单位为:tCO₂/GJ。
类型
供热量(自用)(GJ)
CO₂减排量(t)
排放因子(CO₂t/GJ)
总计
0
企业使用生物质能-碳捕集与封存等特殊技术,将生物质燃烧或转化过程中产生的 CO₂ 进行捕集、封存以实现负排放。
类型
减排CO₂量
总计
0
企业拥有/运营的森林、草地、湿地、耕地所产生的碳汇量。
类型
面积(hm³)
减排CO₂量(tCO₂)
CO2排放系数(tCO2/hm³)
草地
0
森林
0
总计
0
--